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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疫情谣言,剑川警方再罚1人!
  • 时间:2020-02-05 41:15
  • 来源:剑川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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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剑川一网民在对自己所知悉的不实疫情信息没有核实内容真实性的情况下,利用微信朋友圈对外发布,虽经朋友提醒后及时删除,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负面影响,扰乱了公共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剑川县公安局决定对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予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警方重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播疫情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打击,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团结一心、共抗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