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龙墀(交通协管员)同志于2011年6月13日成功抓获两名涉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李劲松(交通协管员)同志于2011年7月6日执勤过程中一举抓获2名使用假币的犯罪嫌疑人,缴获赃款1万余元,假钞8千余元。
为表彰先进,鼓励见义勇为。2011年10月31日上午,剑川县人民政府在县公安局举行授予李龙墀、李劲松二同志 “见义勇为公民”的荣誉称号仪式,剑川县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杨顺荣代表剑川县人民政府向李龙墀、李劲松二同志颁发了“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证书和奖金。仪式上,县公安局政委李锡坤代表县公安局党委号召全县公安民警和辅警向李龙墀、李劲松二同志学习,并要求全体公安民警和辅警要立足岗位,奋勇争先,争当先进,为实现平安和谐剑川而努力奋斗。
仪式结束后,县广电局记者对见义勇为的二位同志进行了采访。面对记者的采访李龙墀、李劲松二同志用“穿上警服就意味着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时必须立即出手”这句朴实无华的话语解释了当时的所思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