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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青春 “未”你而来
  • 时间:2020-11-10 50:15
  • 来源:剑川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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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学生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助力学生健康成长。2020年11月6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润嘉到甸南镇第二初级中学进行法治宣讲活动,甸南镇第二初级中学师生414人参与了活动。

宣讲过程中杨润嘉副检察长首先就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性进行了强调,并向师生们介绍了检察院的“四大检察”“十项业务”的内容,让师生们认识了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职能职责。然后,针对学生正处于青春期的心理特征,以发生在身边的案例为载体,结合生动的PPT展示和视频观看,积极的问答互动,从法律的视角与同学们交流学习了青春期容易发生或可能遇到的关于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侮辱罪发生的原因、特点和危害性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讲授中,同学们认真听讲,互动环节踊跃发言,不知不觉一节课时间已过,同学们还争相问答……

最后,检察官说:“法律在我们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智者以法护身,愚人以身试法。守法,法似一盏明灯,照亮我们的前程;违法,法如一把利剑,斩断我们的未来。同学们,当你们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请你勇敢地对违法犯罪行为说“不”,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整场讲座严肃认真,又不失生动活泼,通过听讲,同学们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