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沙溪派出所民警奋不顾身、争分夺秒处置火情,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赢得现场群众一致好评。
当日12时许,剑川县公安局沙溪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沙溪寺登街XX饭店发生火情,请求派出所出警。接警后,民警立即携带消防装备赶赴现场救援,由于饭店内存有煤气罐,如不及时控制,后果不堪设想,了解情况后,民警果断决策,不顾个人安危,与现场救火人员合力将煤气罐搬离火灾现场,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有序扑救,大火被扑灭。
此次火灾造成XX饭店厨房及部分墙体、吊顶烧毁,由于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目前,起火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