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日上午11时许,剑川县沙溪镇“马圈46国际青年旅舍”热心青年柳某某、袁某某二人,在沙溪镇北龙村路边遇到一只受伤的隼,因担心其遭遇二次伤害,随即将隼带回“马圈46国际青年旅舍”进行救治,因条件有限,于2020年6月3日中午拨打报警电话向剑川县森林公安局求助。
剑川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接警后迅速处警,将受伤的隼带回剑川县森林公安局,经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受伤的隼为隼科,黄爪隼,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右侧翅膀受伤。经救治,受伤的黄爪隼能正常进食,但暂无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待其伤势恢复后将放其回归自然。